Sunday, April 02, 2006

意会 四月(2)

豁开来邀请一些身边的朋友参观我的部落。这样在打着广告时,有奇怪的感觉哦!似乎把文字uploaded到网上的部落去还有所谓的隐私权存在似的。就像邀请他们参观就会与他们打破了彼此相处的那种距离,不论是生或疏, 而进入了另一个层面似的。我会想,他们是以什么层面再认识我呢?或是,他们不会有怎样的反应时,我那时是以什么期待去邀请他们对我的看法?(说期待,大概比较多虚荣心表演欲吧?)所以,要“商业化”自己的感觉(部落上的文字)是这么困难的事。只能当着表演,上文字舞台作秀。(妈的!这是一种沦落吗?)

1 comment:

Beh Seng Hui said...

对于那些没有灵魂的群居动物(譬如人类)来说,就算你把整个灵魂撕开来让他们一块块地研读,他们也不会感觉到你的存在。因此,我不认为把内心文字upload,就是表演欲。
如果有所谓的食草动物、食肉动物之类的,那你就是在寻找另一个以食诗为生的阿米巴。

*阿米巴是Amoeba,单细胞生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