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September 15, 2005

意会

自知之明

如果稍微有些意识,只需要一些些的self-conscious, 大概就会很清楚的察觉到别人对自己的感觉。讨人喜欢,惹人厌恶,招人烦,或任何什么的情绪反应生理反应。我想说得来是,为什么绝大部分,是绝大部分,生存在四周围的呼吸着的生命体,缺乏这种自知之明?尤其是招惹人厌这部分,尤其是陌生的招惹人憎。已经摆出一幅憎恶不耐烦的表情,却一幅“完全没有自知之明似的”可耻的模样,踩上来 / 比手画脚 / 胡说八道 /制造嘈音, 做秀一番。并且还以为它们是什么受欢迎的物体; 或有什么恩宠要令人感激涕零;或掌握了什么先机,不worship这些生物体是人的过错!即使,即使对它们谩骂,(咦,竟招人骂?)表现的,亦是一幅“完全没有自知之明似的”可耻的模样!如果稍微有些意识,只需要一些些的 self-conscious, 自然会避开或减少让人厌恶的情形。可是为什么会觉得惹人憎是过瘾的事呢?真是“变态”或“不正常”的一种心理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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